5月6日,诸城市纪委、市监委移送审查起诉的“留置第一案”——诸城市人民医院原院长助理李勇涉嫌受贿犯罪一案在诸城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诸城市纪委、市监委5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到现场对审判全程进行了旁听。
日前,中共诸城市纪委、诸城市监委对诸城市人民医院院长助理、党办主任李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勇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从事盈利性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李勇身为共产党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理想信念丧失,法纪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诸城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和诸城市监委委员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