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普通公民,要遵守交通法规;作为党员,更应该以身作则!但是有些人就是顶风作案,这不,被曝光了吧!
7月22日,诸城市纪委通报3起党员酒后驾驶机动车典型问题:
诸城市密州街道栗行社区党员齐砚星酒后驾驶问题。2019年1月25日,齐砚星酒后驾驶机动车,沿工业大道由南向北行驶至工业大道与人民路交叉路口时,被执勤民警查获,诸城市公安局给予其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同时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记12分。齐砚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诸城市林家村镇林家二社区党员管恩祥酒后驾驶问题。2018年6月11日,管恩祥酒后驾驶机动车,沿沂南县澳柯玛大道由西向东行驶至沂南县妇幼保健院附近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管恩祥属于醉酒驾驶状态。2019年5月9日,沂南县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管恩祥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管恩祥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诸城市远征汽车有限公司后勤管理党支部党员马建华酒后驾驶问题。2018年11月28日,马建华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诸城市东坡街路段,被执勤民警查获,诸城市公安局给予其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同时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记12分。马建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