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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给缴社保!潍坊某人社部门:已罚2千,交不交和我们没关系!

时间:2019/7/27 14:27:32 点击:

最新一期的《问政山东回头看》节目中,曝光了潍坊市民李先生在寒亭区物价局工作8年,单位却不给他缴纳社保的问题,人社部门罚2000元了事!寒亭区人社局工作人员:我们已经罚款了,你拿不到保险和我们没关系!这究竟怎么一回事?


潍坊市民李先生自2011年起在潍坊市寒亭区物价局工作,但单位至今没有为他缴纳社会保险。2018年3月底,李先生去寒亭区人社局投诉,4月相关部门给单位出具责令整改通知书,然而到期还是没办。


由于潍坊市寒亭区物价局没有按责令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日期为李先生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2018年5月7日,潍坊市寒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潍坊市寒亭区物价局下发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对潍坊市寒亭区物价局处以两千元的罚款。可到现在一年多的时间过去了,单位仍然没有给李先生社会保险。


对于用人单位迟迟不纠正违法行为的情况,潍坊市寒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则表示,已经罚过款了,其他事与他们无关:“你那个事已经结束了,虽然你个人没得到社会保险,但是在我们这已经结束了,我们已经罚了款了,罚款还没缴社保,那个就和我们没关系了。我们纠正的是违法行为,只是纠正这个行为,明白意思吧,至于你投诉人得没得到权益,得没得到实惠,和我们是没关系的。”


面对工作人员这样的答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梅建华表示,劳动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按时缴纳劳动保险。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法律义务,职能部门应当履行权益,对不交劳动保险的单位,以罚代管显然是不对的。


梅建华表示,如果职能部门真的是以罚代管,说明工作作风还存在问题,这也是工作当中需要进一步改革的地方,进一步找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一步找差距,落实存在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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